最近更新的BLOG列表
最新更新的文章列表
精彩推荐列表
质疑都江堰许市长的讲话
2008-07-13 10:53:37.0
1、地震是天灾,不错,任何政府没有义务对房屋等进行赔偿。

这个可就不是人民的政府,人民选出来的市长应该这样公开说的。

你收税的时候,你从哪里收的?社会公共资源,比如出售土地的钱,这个钱是谁的?政府的还是都江堰市人民的?都江堰市人民是否有份?是都江堰市的人民。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自己有什么?那样不是都江堰市人民的。

——这个问题上,许市长就需要记住温总理说的那句话了。是人民养活了你们。你不承担责任,未必,你们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搬出去,叫台湾来赔偿?或者美国鬼子日本鬼子来?

你当官当市长,又是老共产党员,在这个原则问题上,和党中央国务院唱反调了。许市长政治觉悟很有待于提高。





2、冤有头债有主,政府为什么当糊涂老大,来买这个不应该买的单呢?

如果都江堰市的房屋全部倒塌了,象北川县县城那样不复存在了,我们不得不承认,政府买单救助受灾的都江堰市的人民,的确是很有责任心,面面俱到,政府端给大家一大锅饭,你多点我少点,你稀点我稠点,大家都有的吃了。都是政府给我们的恩惠,我们没有理由不呼喊,都江堰市人民政府为人民,舍得花费那么大的大价钱,给与我们受灾群众补偿。

可是呢,实际情况如何呢?

根据前期省里组织的房屋排查专家的评估结果来看,都江堰要重建的楼房超过50%,剩下的25%要加固才能使用,25%可以直接使用。

其实呢,都江堰倒塌的房屋,不到20%,受损的不到30%,有一半的房屋没有受损或者基本没有受损。我亲自调查后的结论。显然,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的调查,过分夸张了。





3、地震导致人员死伤房屋损毁,安置和赔偿不同,而却不可忽视一个涉及到责任问题。

实际是责任,绝对不是许市长说的物权。现有房屋和损毁倒塌房屋,都江堰市的一切房屋,物权很明确,没有任何值得怀疑和研究的,不知道许市长大谈物权,却避而不谈损毁房屋死伤人员的责任问题,是由于口称物权,显得很专业,懂得法律吧?其实错了,真正是贻笑大方。就像现在政府需要研究的是,怎样安置受灾的人民度过难关,不是背诵诗歌,或者是写字画画,显示自己是个懂得艺术的大文人,精通法律的法学家。

许市长被哪个歪法律专家给糊弄得这么幼稚可爱。


4、政府不应该为黑心房老板买单。

别个的房子好好的,你卖给我的就完了,我应该找你房老板索命,你给我证明你的房子是建筑合格的。而不是政府糊涂赔偿。

而政府的安置办法,显然混账

把责任混淆,把黑心房老板的帐,背在自己身上。

你真的腐败啊,其实是黑心房老板坏,没有你政府的帐。你混账,未必,真的是你腐败也
文章评论
[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]
发表评论
昵 称:
主 页:
内 容:
表 情: